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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官方微信获悉,该市印发《促进中心城区二手住房交易的若干措施》,涉及实施契税及购房补贴政策、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措施仅限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昌南新区及高新区,乐平市、浮梁县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措施有效期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根据措施要求,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政策期间”),个人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住房,契税实行先征收后给予所缴契税50%补贴。
政策期间,个人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住房,给予买受方100元/平方米补贴;售卖方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2023年12月31日前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在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给予售卖方100元/平方米(按二手住房交易面积)一次性补贴。
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按20%执行,二套房首付最低按30%执行。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政策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4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申请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二手住房所需资金(首付款除外)时,其不足部分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住房商业性贷款。